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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挪用扶贫资金整治毁林地建公墓
2004-11-11 13:45:46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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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1日电 近日,黑龙江省林业厅有关领导会同哈尔滨市林业局有关同志走进黑龙江省广播电台“行风热线”直播间,认真听取和解答广大群众反映和提出的问题。十二市地林业局相关人员一起收听了热线广播,并在热线电话中解答了群众提出的问题。

    在“行风热线”直播节目中,黑龙江省林业厅领导们现场共接听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107个,直播结束后,省林业厅党组立即召开专门会议,把问题落实到各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肇东市东风林场职工刘照东来电话反映东风林场挪用15万元扶贫资金的问题。

    省林业厅森林经营局副局长带领有关处室负责人对此事进行调查。经查,1996年到2000年间,肇东市东风林场连续遭受自然灾害,职工种植的农作物仅收三五成,生活极度困难。为此,省林业厅拨付15万元作为扶贫款,扶持困难职工搞多种经营。当时,东风林场的职工干部的工资拖欠已累计30多万元,林场决定先用部分扶贫款给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发工资。于是,2001年44人工资款129119元,付维修学校款640元,春节慰问老干部款535元。又于2002年发放离退休人员及在职职工干部26人工资款2万元。

    为了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省林业厅责令肇东市林业局对项目单位负责人严肃处理。现肇东市林业局已要求林场场长林作发写出书面检查,给予他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今年底前补上扶贫款。

    在热线电话直播间,绥芬河的许刚电话反映:绥芬河市民政局殡仪馆毁林建公墓。

    牡丹江市林业局对此事进行调查。经查,问题基本属实。

    绥芬河市政府于1994年将绥芬河林场内2万平方米国有林地以“五荒”拍卖的名义卖给孙志强经营使用。2001年6月绥芬河市政府又决定收回这块地用于修建公墓。2002年初,绥芬河市政府下发文件,同意在收回的2万平方米林地内修建公墓。公墓于2002年6月开始施工建设,名为“绥芬河市地灵山公墓”。现违法占用林地面积达15900平方米,其中绥芬河市政府越权批准的面积为6466平方米。

    省林业厅对此事十分重视,认为这是一起越权审批和违法占地案件,必须坚决依法查处。建议牡丹江市委市政府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追究责任,给予党政纪处分。责成牡丹江市林业局,依照《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绥芬河市殡仪馆违法占用林地行为予以处罚,责令限期恢复原状由林业部门收回林地。

责任编辑:朱丹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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