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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县审结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卖注水肉业主被判刑
2004-11-15 06:00:13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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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15日电为获取更高的利润,在宾县经营一屠宰点的李晓柱往刚宰杀的牛肉里注水,而后销往市场。两个月的时间里,他陆续向市场销售了金额达13万余元的注水牛肉。近日,宾县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李晓柱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6.6万元。

    李晓柱在宾县经营一家屠宰点,刚开始营业时,他能做到守法经营,效益也不错。但是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他想出了往刚宰杀的牛肉里注水的点子。于是,他让雇工往刚宰杀的牛肉里注水,并将这些注水牛肉销往市场。

    据了解,自2001年11月至2002年1月12日,李晓柱陆续向市场销售注水牛肉,金额达13.2万元。2002年,经人举报,宾县工商局对李晓柱处以5.04万元的罚款。事后,宾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李晓柱的行为已构成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处罚,遂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宾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晓柱目无国法,向自行屠宰的牛肉里注水,以次充好,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惩处。

责任编辑:张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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