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11月17日电 婚前财产公证、夫妻双方签定财产证明等手段让新婚家庭多了一份稳定的保障,但有了孩子后,婚姻再出现不测该怎么办?据了解,哈市越来越多的家庭,夫妻双方为了避免分割财产时存在的种种顾虑,选择了将财产转至孩子的名下,这样一来,稚气未脱的小朋友就成为了拥有数十万元身价的“小富翁”。
16日,记者在哈尔滨市产权交易中心遇见了正在给小女儿办理房屋产权手续的王女士和许先生。面对记者的询问,王女士无奈的表示,自己和许先生已经结婚9年了,现在女儿丽丽已经8岁。但近一年多的时间里,王女士和丈夫频繁的吵架、闹别扭使双方都产生了对婚姻的失望心理,两人都想到了分手。离婚房产怎么办?最后经过家人的协商,双方决定让女儿丽丽成为目前居住的房产产权人。而许先生表示,自从开始选房起,夫妻俩就为“立谁为产权人”争论不休,谁都担心对方日后会对不起自己,使这栋豪宅成为离婚的障碍。思来想去,干脆把房子给孩子,俩人真要有散的那一天,房子不会因离婚而分成两份,不管孩子判给谁抚养,房子里住的是谁,都必须在孩子长大成人后,将房子原封不动归孩子所有。
正在读初中二年级的李强近日也成了校园里有名的“小富翁”,据了解,因为李强的父辈兄弟几人一直为李强爷爷十几万元的积蓄和房产而争吵不休,老人一气之下选择了自己的孙子为房屋的产权人,这以免百年之后子女们为争房产撕破脸。
据哈尔滨市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近两年来,交易处接待的将孩子立为产权人的购房者越来越多。除夫妻双方担心房子成为离婚障碍这种情况外,还有一些倾毕生积蓄购房的花甲老人也选择了孙子、孙女为产权人,避免自己子女们为争房产而发生纠纷。
黑龙江元辰律师事务所张永刚律师认为,将房产转至子女名下是有积极意义的,因为一旦婚姻破裂,孩子是弱势群体,孩子成为房产的产权人是对孩子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的一种补偿,而且这样一来离婚家庭孩子的被抚养权也容易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