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22日电 近日,双城法院审结一起因误诊造成一13岁女孩输卵管被割、卵巢结扎的医疗事故案件,双城市骨伤医院因医疗事故承担完全责任。
据法院调查,2002年8月末,13岁的女孩丽丽因腹痛到双城市骨伤医院求治,骨伤医院医生那某当时诊断为“阑尾炎”、“局限性腹膜炎”决定手术。由于当时丽丽正值月经期间,手术延至一周后的9月6日。9月6日丽丽进手术室40分钟后,手术医生那某突然走出来对丽丽父母说,丽丽患的是宫外孕,现在情况紧急有生命危险,让丽丽家长签字做“输卵管切除手术和卵巢结扎手术”,并告诉他们马上筹钱准备给孩子输血。丽丽的父亲在手术单子上签了字。
术后丽丽的父母认为术前医生没说明孩子有什么异常症状,诊断阑尾炎后经一周治疗,病情已经完全缓解,手术之中突然说女儿“宫外孕”的做法有问题。他们到法院起诉,随后给丽丽作了省市两级医疗鉴定。
经省市医疗鉴定,双城市骨伤医院的“宫外孕”诊断违反会诊制度,缺乏足够依据,已构成医疗事故,医院方承担完全责任。法院判双城市骨伤医院赔偿丽丽医疗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护理费、家人误工费、车费、原告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8531.98元。
责任编辑:朱丹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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