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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存空白 购物班车打营运“擦边球”
2004-11-23 07:30:16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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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23日电近日,记者相继走访了冰城的几家大型超市发现,世纪联华、沃尔玛、家乐福、大福源等知名超级购物中心都有购物班车。以世纪联华为例,它就拥有往沿江街、抚顺街、18中等5条运输线路。

    据不完全统计,哈市市区内开通免费购物班车线路已超过50条。这些班车线路几乎延伸到了哈市的每个居民区集中的地段。由于购物班车免费且节省时间,所以很多居民喜欢乘坐。这些购物班车每天都有很多班次,一些居民干脆将其当作每天出行的免费车,到超市后再转车到其他地方,下午再乘车回家。

    交通管理存空白

    因为是新生事物,开通的线路也不需要任何客运主管部门审批,免费购物班车实际上成了运管的“盲区”。

    对此,哈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处办公室王涛认为,对于如何管理免费购物班车,他们也还没出台任何有关措施。“没有经营收费行为的客运不能算是营运车辆,还属于企业自用行为,属于新生事物,目前还没有管理部门。”王涛说。

    权益保护尚不明

    那么乘免费购物班车,消费者权益谁来保护呢?记者从消协了解到,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并没有适用于商家提供的免费班车的。

    消协的同志介绍说,超市为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均为免费,消费者乘车时不具备消费行为的特征,即使发生纠纷,也不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乘坐免费班车,不享有在公交、出租、长途汽车的权利。

    黑龙江龙电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亚兰认为,消费者在乘坐免费班车时如果权益受到了伤害,那么免费班车的所有人是谁,谁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免费购物班车的所有人是商家,免费乘车就是一种延续服务,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商家应负责,但乘客需出具消费的凭证。如果超市是租赁的公交车,付钱给公交企业,乘客应当找公交企业。商家与租车单位签有合同的,按不同的情况分担责任,如果属于交通违规,应由公交企业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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