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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政策调整使贷款助学就盖两个章
2004-11-23 10:16:06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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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1月23日电 19日,黑龙江省部属高校东北林业大学485名贫困大学生拿到了236.7万元助学贷款。这是中国银行哈尔滨平房支行接到指派任务后,执行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与东北林业大学签订的第三批助学贷款,这些助学贷款短短两天时间就发放到每一名贫困大学生手中。

    据悉,近期,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若干意见》,对助学贷款政策作出重大调整,不仅延长还款年限,改革财政贴息方式,而且简化了贷款手续,使审核制度更加严密。

    盖百余公章助学款难贷

    据调查,黑龙江省属高校的师生普遍反映,办理助学贷款的程序过于繁杂,办完一笔助学贷款竟要盖百余个“章”,前后要两三个月的时间。

    哈尔滨市一所省属高校学工部专门负责助学贷款的于老师向记者介绍,2003年4月和6月,他们与指定银行办理了两批贫困学生的助学贷款。由于银行每年给学校贷款的名额有限,学校对申请助学贷款的贫困大学生进行严格筛选,品学兼优、没有违纪行为、没有“挂科”现象的贫困生才能符合条件。学生需提供:1.三级特困证明;2.父母身份证;3.学生本人身份证4.学习成绩证明;5.学院提供的思想表现证明。经学院推荐,学工部审核,优中选优,分配名额。

    贫困学生办理贷款手续时需填写:“银行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一式三份、扣款合同、借款借据、助学贷款申请审批书,其中连电话号码都刻成“章”,要印上共计113个“章”。由于手续繁琐,学工部给第一批118名贫困学生办理助学贷款时,在银行人员的指导下,组织学生,分成几组,进行审核、卡章,用两个昼夜时间才办完贷款手续,而到银行审核又需很长时间。

    简化手续贷款只盖两个章

    17日18时,记者在东北林业大学新教学楼201室内看到,可容纳200多人的阶梯教室座无虚席,中国银行哈尔滨平房支行与东北林业大学贫困大学生正在签定“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记者在现场看到,在银行业务人员的指导下,大学生们在“助学贷款合同”和“借款借据”上填写着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贷款金额、贷款年限等每一项,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完成了贷款全过程。而完成整个贷款手续,只需校方和银行两方盖章,贷款学生按下手印即可。

    据了解,多数贫困大学生贷款额度在3000至6000元之间,还贷期限在毕业后的两年之内。林大2004级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贫困学生告诉记者,助学贷款审核严格了,手续简化了,给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有力的经济保障。

    据中国银行哈尔滨平房支行零售业务部主任纪德斌介绍,此次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出台,100多所中央部属院校对国家助学贷款业务进行招标,确定经办银行为中国银行。办理助学贷款手续大大简化,学生需提供材料:贫困证明、学生证、本人身份证、父母身份证复印件和父母同意贷款的书面材料;学校审核后,进行公示;银行审核后,建立贷款合格学生名册。办理助学贷款全过程,只盖校方和银行两个章。 目前,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和东北林业大学3所中央部属院校的11000名贫困大学生,已陆续拿到这笔国家助学贷款。

    共担风险实现双赢

    据了解,国家助学贷款已实施5年,多年来,高校和银行一直处于磨合之中。由于原助学贷款有不完善的方面,银行发放助学贷款承担了很大风险。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调整后,银行和高校要共同承担风险。东北林业大学学生处李副处长对记者说,政策调整后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同时对银行、校方、学生个人都提出了要求。该校每学期增加对大学生社会诚信方面的教育课程,加强信用观念。此次,银行将在借款学生毕业前进行还款确认工作,控制助学贷款各环节的风险。

    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人士认为,银行与高校全面合作,可以实现双赢,成立全国和省两级的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将加大银行和高校合作的力度。在确保做好对贫困家庭学生服务的同时,还可拓展业务,向学生提供存款、代理、融资、理财等各项金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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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种方式进行管理

    新政策呈六大变化

    据介绍,政策调整后,银行对贫困生的贷款次数等限制减少,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管理方式,办理贷款的程序更加简化。

    调整后的助学贷款政策,主要呈现6大变化:一、延长了还款年限。原来贷款学生自毕业之日起还贷,4年内还清。现在,借款学生可以在毕业2年内任何一个月份开始还贷,6年内还清;二、改革财政贴息(承担利息)方式。原来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和毕业之后所承担的利息,国家均贴息(承担利息)50%,而现在学生在校期间全额贴息,学生毕业以后所有的利息由学生自己来承担,也就是说,如果学生在校期间还款,只还贷款的本金就可以了; 三、经办方式发生变化。原来指定工行、农行等银行实施国家助学贷款,现在通过市场招标的方式,选择放贷银行;四、建立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建立助学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原来银行要承担全部风险,现在高校要承担50%。高校承担的50%与学生还款违约情况挂钩,如果国家助学贷款出现风险,高校要付给银行整个贷款额度的3%的风险补偿金;五、建立学生还款约束机制。国家金融管理部门、经办银行及各高校各负其责,通过个人资信系统、还贷监测等系统的建设,共同建立还款约束机制。拒还贷款的学生的名字要公布在全国高等学校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网站上;六、积极推进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

责任编辑:朱丹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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