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11月23日电 父亲去世,母亲与爷爷争房未果,转而要女儿向爷爷主张居住权,这一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
小瑞、小锐(均为化名)为双胞胎姐妹。2002年4月,其父李某因车祸死亡。2003年,小瑞、小锐的母亲姜某与李某的父亲老李达成协议:姜某分得交通事故赔偿金2.8万元,搬出李家后再得房租4000元。然而收到钱后,姜某却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继承婚中住房,两审法院均以该住房系老李个人合法财产、不存在继承问题予以驳回。随即,姜某又以代理人的身份,由孩子们向爷爷主张居住权。
哈尔滨市松北区法院认为,小瑞、小锐虽是老李的孙女,但其监护人应为其母姜某。姜某曾与老李就居住、赡养、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小瑞、小锐再以其母没有居住条件为由,要求享有居住权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故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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