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24日电 (记者 连冬雪 )11月24日,绥化市出台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工作六项制度。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为民能力。创业型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差额选任制度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绥化市在领导班子建设和制度改革上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创新,创业型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差额选任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按照新形势的要求,解决市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绥化市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处级创业型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六项制度。这六项制度涵盖了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等多方面的内容。特别是在用人机制上,坚持选作风好的人。严格选任程序,今后,在选拔任用县、市、区党政正职和市直党政正职领导干部时,坚持全市范围内公开推荐、市四大班子成员公开推荐和人选所在地公开推荐,并把好公开推荐人选的廉政关、审计关和公示关,确保选好用准干部。
对原有的领导班子坚持重用创业的,整顿守业的,惩处败业的原则,从根本上解决领导干部不干事、不干实事、不干正事和干好干坏都一样的问题。
责任编辑: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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