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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认欠据被逼而写 证据不足依据还款
2004-11-25 14:06:36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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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11月25日电 为1.2万元的欠款,阿城市两亲家对簿公堂。王某手握欠条要求还款,李某以欠据系被逼而写,拒绝给付。日前,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李某的主张证据不足,遂判决李某依照欠据给付王某1.2万元。

    李某和王某系亲家关系。2002年1月,李某为购买房屋,从王某手中借款1.2万元。2003年10月,李某在王某的家中给王某出具了一份1.2万元的欠据。

    2004年初,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偿还1.2万元的欠款,一审法院判令李某依法偿还欠款。李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哈尔滨市中级法院,称欠据是在王某的胁迫下出具的。

    哈尔滨市中级法院在审理该案过程中,王某向法庭提供的6份证人证言证实,李某为王某出具的欠据是在李某自愿的情况下出具的。李某在法庭称从未在王某手中借钱,但李某向法庭提供的证言证实,李某曾向王某借过8000元钱,已分两次还清。

    据哈尔滨市中级法院民一庭法官李群志介绍,由于李某的陈诉和其提供的证人证言相互矛盾,据此法院认定,李某为王某出具的欠据为有效欠据,判令李某返还欠王某的1.2万元钱,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

责任编辑:朱丹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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