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26日电 哈市香坊区香山小区物业一直以每吨2.50元的标准向居民收取水费,而哈市香坊区物价局的规定是,小区居民每吨水交费2.30元。既然对小区水费的征收有一定的标准,那为何物业还要多收居民水费,这多出的钱到底是从何而来呢?香山小区的居民们对此十分不解。
23日上午,黑龙江晨报记者来到了香坊区香山小区。3号楼的张先生说,他们是2001年入住小区的。入住之初,物业是按人收水费的。2003年6月,物业在征收小区居民水费时开始查水表,说是要按照水表走字收水费,当时居民也没在意,但是令居民们没有想到的是,物业在征收水费时却按照每吨水2.50元进行收费。对此居民十分不解,哈市香坊区物价局明明规定小区居民每吨水交费为2.30元,为何物业要多收水费?居民们多次找到物业,物业的负责人对他们解释说,因为居民用的水是自来水公司的水,而物业将水供给居民需要用电,这多收的钱就是将水供给居民所需的电费钱。
随后,记者来到了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哈尔滨市江海物业有限公司,物业公司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物业多收居民的水费,是因为收费时发现物业总记表和居民单元总记表及居民用户分表计数各不相同。”
对此,香山小区3号楼的李先生表示,他们从来没有听过物业的这种解释,而且就算是3个水表对不上,也不应该向居民多要这笔钱。物业应该给居民一个清楚的说法,不能老让居民糊里糊涂地多交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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