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11月26日电 饭店张贴出消费30元赠送一瓶可乐的促销告示来鼓励客人消费,可顾客结算时却被告知赠送的可乐就是抵消付给客人的餐饮发票。税务部门指出,这样拒付发票的手段属于偷税行为。
25日上午,哈尔滨市市民张女士向记者反映,24日中午,她和朋友来到动力区和兴路副27号5门的千里马朝鲜饭店就餐,一进门她就看见饭店墙上贴着消费满30元赠送一瓶可乐的告示。在就餐期间,张女士认为自己的消费已经超过了30元,就询问服务员是否可以赠送可乐。随后服务员为其拿来了一瓶可乐。可当张女士吃完饭结算后向饭店索取餐饮发票时,却被服务员告知,刚才赠送了可乐,就不能再给付发票了。
当天中午,记者来到该饭店了解此事,饭店负责人对记者说,如果选择了赠送可乐就不给发票,这是饭店的规定。当时服务员都和顾客说清楚了,可能是顾客没听清。
对此,哈尔滨市动力区地税局征管科熊科长表示,无论饭店采取什么促销手段鼓励客人消费,但拒绝给付发票是不允许的,如果饭店拒付发票,属于偷税行为。
责任编辑:朱丹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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