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经济·旅游  >  经济
搜 索
黑龙江2000多家私营企业实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2004-11-30 15:15:26 来源:东北网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11月30日电(记者闫智凯)据黑龙江省总工会统计,今年黑龙江有2000多家私营企业实行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黑龙江省总工会法律部副部长赵建军介绍:工资集体协商是黑龙江市场经济过渡的客观需要,也是企业发展维护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更是对最新颁布的《劳动法》的进一步落实。省总工会继去年推出工资集体协商培训试点年以来,已经在省里组成了工资集体协商顾问团、在市级城市组成了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在县级城市组成了工资集体协商谈判员队伍。保证了我省各市有3-5位协商指导员,县区有2-3位谈判员。目前,黑龙江省已有2000多家私营企业实行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企业固有工会或经民主选举的职工代表同企业法人代表就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的协商。据了解,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市场经济国家已经运行了100多年,是工资合理化分配的一种有效手段。黑龙江规定工资集体协商可以作为集体合同(《劳动法》中提及的)的副本,同样具备法律效应。

责任编辑:刘华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