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11月30日电 李某、张某、侯某三青年因手头紧,便将盗窃来的车装上了警灯,购买了警用装备,冒充警察驾车拦截大货车罚款,作案多起后,三人自觉长此下去时日不多,便一同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后被法院分别判刑。
李某、张某、侯某经预谋后,决定冒充警察到处收费骗钱,于是三人共同出钱,买了警用棉衣、警报器、对讲机等物品,将李某之前盗来的灰色出租车安装上警灯,并挂上盗来的车牌,一切准备就绪后,三人在2月8日13时许,驾车来到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附近,将一辆大货车截住,以闯红灯为名向其罚款100元。几天后,三人又驾车在清滨路附近,将一辆大货车拦截,以其超载为名向其罚款100元。2004年2月至3月期间,李某、张某、侯某三人冒充警察拦截大货车罚款十多起,共得赃款人民币1000余元。之后李某又伙同另外一人孙某盗窃两台出租车,赃物价值人民币77500元。
近日,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对三人进行了宣判: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范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张某、侯某犯招摇撞骗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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