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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住宅应按实际供暖月收缴热费 “绿色家园”有章不循
2004-12-01 06:15:20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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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1日电11月29日有读者反映,按照物价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供暖单位应按实际供暖月向进户居民收取包烧费。可是哈尔滨市江龙开发公司开发兴建的太平绿色家园却强行向居民收取了1年零5个月的热费。如果居民不交,就拿不到进户钥匙。

    29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哈市道外区太平三道街的绿色家园小区。据正在1号楼3单元501室装修房子的宋女士介绍,她是在5月份买下这栋房子的,当时房子还没有盖好。11月24日宋女士接到开发公司的电话,通知宋女士从11月26日可以进户了。11月26日这天,宋女士高高兴兴地来到售楼处办理了进户手续,可是在交热费时,她被告之要交1年零5个月的热费。当时她提出异议,说有文件规定新进户居民不再同时交纳两年热费。可是开发公司的工作人员说,不交热费就不给钥匙。为了尽快拿到钥匙进行装修,宋女士只好交了这笔钱。

    宋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两张热费的收费票据。一张是2004年11月至明年4月份的热费收据,另一张是明年至后年的热费收据。印章为哈尔滨市江龙物业供暖管理有限公司。

    随后,记者来到哈尔滨市江龙开发公司设在售楼处的交费点。负责收费的工作人员说,热费要一次性交齐1年零5个月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不知道新进户小区热费收取出台了新规定。一位自称是该小区进户收费的负责人张立忠还称,他们收1年零5个月的热费是为了小区的建设,是为了更好的为居民服务。

    据了解,哈尔滨市物价局早在今年9月份就下发了《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新建住宅居民进户收取供暖费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规定,房屋供暖费按标准交纳一个供暖期的费用。新建住宅在供暖期间进户的按实际供暖月收缴。按照这个规定,今年11月26日开始陆续进户的太平绿色家园小区的居民只应该交5个月的热费。

责任编辑: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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