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12月2日电 哈尔滨市一女士被一只大狗扑倒在地,当即被惊得小便失禁,不省人事,经医院诊断为应激障碍,于是该女士将狗主人告上法庭。19日,道里区人民法院作出了狗主人赔偿该女士16000余元的判决。
今年5月25日18时许,家住哈尔滨市道里区的王某在自家楼下抱着小狗与邻居聊天时,怀中的小狗不停地叫,此时在不远处的一条“圣版纳”大狗被叫声吸引,突然挣断了绳索,循声而来。向王女士怀中的小狗猛扑上来,王女士被扑倒在地。王女士被这突如其来的袭击吓得尿了裤子,倒在地上抽搐不止。邻居见状急忙赶开大狗,一边报警,一边拨打急救电话。王女士被送到了医院,经哈尔滨市第一医院诊断为急性应激障碍。
事后,狗主人吴某支付了2000元医疗费,可是王女士因受惊住院,十余天不能上班,其丈夫也得昼夜护理,其误工费已经达到5000余元,于是王女士找到了吴某继续索赔。吴某认为,是小狗的叫声惊动了自家的大狗,大狗才会袭击王某,所以不同意承担这笔费用。王女士只好将吴某告到了法院。
经审,吴某作为狗的主人,没有尽到饲养人的看管义务,致使大狗窜出,王女士受到惊吓,应承担全部责任。法院判决其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16000余元。此外,由于王女士精神遭受创伤,吴某还必须支付王女士精神损失费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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