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哈尔滨12月9日电 结合实施全部免征农业税改革,黑龙江省今年起为乡镇机构大幅度“瘦身”,以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减轻当地财政和农民的负担。按照计划,全省乡镇机关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将分别精简10%和30%,精简的编制总数超过1.3万个。
2001年以来,黑龙江省结合农业税费改革,对全省乡镇机构的行政、事业编制已经进行了精简。据黑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计,经过多次精简。截至今年10月,全省乡镇行政编制为2.8万个,乡镇事业编制为3.5万个。
今年以来,随着全部免征农业税改革在黑龙江省的全面实施,全省乡镇机构开始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乡镇政府的职能也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变化。为此,黑龙江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调整乡镇机构设置,进一步精简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黑龙江省乡镇党政机构将根据工作职能的变化和乡镇规模大小,设置2个综合办公室或只设少量综合性岗位。乡镇人大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日常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设置专职岗位承担。乡镇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一律收归乡镇政府。乡镇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农业技术服务、农村经济管理或畜牧兽医服务等3个事业性综合服务中心。黑龙江省规定,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的财政供养人员,按编制确定人员、按编内实有人员发工资、实行国库统一支付。凡超编配备人员,人事部门不予核定工资,财政部门不予核拨经费。
责任编辑: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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