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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擅自变卖被法院查封的木材 拒不执行被判刑
2004-12-10 07:00:48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东北网12月10日电 9日,尚志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故意变卖已被司法机关查封的财产案,并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李万才犯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据悉,这是自哈尔滨市公、检、法三机关联合下发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案件有关程序的暂行规定》实施以来宣判的首起拒不执行案。
2000年7月25日,尚志市法院受理了原告王某诉个体业主李万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并于当日下达了民事裁定书和查封令,对被告人李万才家中堆放的31立方米木材依法予以查封,次日将法律手续送达给李。同年12月14日,法院下达了民事判决,以王某诉讼请求证据不足,驳回其诉讼请求。
宣判后,王某不服上诉至哈市中院。哈市中院于2001年5月21日以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消了一审法院判决并发回重审。然而,李万才在哈市中院下发裁定书之前擅自将法院查封的价值6万余元的31立方米木材全部变卖,得款1万余元,被其在日常生活中花掉。
此后,该案经重审并由哈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结果是李万才败诉。2003年3月6日,该案进入执行环节,由于李万才擅自变卖查封物导致终审判决不能执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万才擅自变卖查封物,致使终审判决在执行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之前无法执行,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了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表示愿意积极履行义务,故从轻作出处罚,判处被告人李万才犯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有期徒刑1年。宣判后,李万才当庭表示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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