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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戒拿到手保姆翻了脸
2004-12-16 10:20:54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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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12月16日电 老人送钻戒约定由小保姆照顾生活,但钻戒到手小保姆变脸。送人的钻戒能否要回?法院判决:赠予违约,物品可索回。

    于老太年近70岁,生活没人照顾。不久前,她的一个农村亲戚小苗来哈尔滨打工,于老太便留小苗作保姆,供吃住、每月还给300元零花钱。随后几个月,小苗的表现让于老太甚是满意,便要把1枚价值2万元的钻戒送给小苗,二人签合同约定:今后,由小苗照顾于老太的生活,于老太的钻戒归小苗所有。随后她们到公证部门对合同作了公证。

    然而钻戒到手没几天,小苗就像换了个人,对于老太的照顾大打折扣。一个月后,于老太提出要回钻戒的要求,可小苗却说,已经公证的合同有法律效力,现在赠予过程已完成,钻戒是我的个人财产,想要回已不可能。无奈,于老太与小苗对簿公堂。

    法院认为,小苗在接受赠予后,不再履行赠予合同约定的义务,于老太可依法撤销赠予。判决:小苗立即归还于老太赠予的钻戒。

责任编辑:朱丹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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