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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个“荤段子”咋就犯法了
2004-12-16 11:00:38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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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12月16日电 今年9月初,我国出台了有关“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其中对淫秽短信等电子信息是否违法做了明文规定。

    然而,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很多人对于接到淫秽短信和网上不时蹦出的“激情美女视频”的现象已是“见怪不怪”。那些“贩黄”的人依然“我行我素”,更有一部分人顶风上,结果,败坏社会风气的同时也害了自己。亲友间发淫秽短信也犯法

    手机中的“荤段子”,对许多人来说并不陌生,一些不谙世事的青少年和张扬个性、思想前卫的年轻白领们还常常相互以此取乐,更愿意与别人分享。然而,许多女性说起淫秽短信骚扰都苦不堪言,哈尔滨市的王女士就是其中一位。但勇敢的王女士将要作为哈尔滨市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走上法庭讨要尊严。

    近日,记者在哈尔滨市一家律师事务所里见到了前来咨询的王女士,她情绪激动地对记者说,她已经拟好了起诉书,要将那位可恶的同事告上法庭。原来,王女士有一位男同事李某有事儿没事儿总爱给别人发“荤段子”,不止是王女士,几乎所有的同事都被李某骚扰过。刚开始的时候,大伙儿都觉得那些“荤段子”挺新鲜,挺有趣。可没过多久,李某的短信变得越来越“荤”,甚至有大量地描述性行为的语句,还配有裸女的图片,简直不堪入目。

    一天,王女士在又一次接到了李某的淫秽短信时,忍耐到了极限。她走到李某面前,叫他不要再给自己发短信,适当的时候她会去寻求法律保护。可李某竟然一脸无辜地说:“咋了?你咋这么落伍呢?这有啥呀,不就为逗一乐儿嘛!”接着,他还扬着脸、一副不以为然的样子说:“你真要生气,就告我去吧!”终于,忍无可忍的王女士决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已的权益。

    律师提示400条淫秽短信可判两年徒刑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像王女士这样频频遭受淫秽信息骚扰的人不在少数。对于这样的事件,记者采访了哈尔滨市信诚律师事务所主任陶增田律师。据他介绍,根据9月6日出台的《解释》规定,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手机发送淫秽短信400条以上,即可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可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以牟利为目的,利用手机发送淫秽短信200条以上,即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可以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解释》中还规定,只要是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短信,都属于所规定的“淫秽短信”。

    陶律师还提醒说,《解释》中对淫秽短信有数量限制,因此想要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最重要的是要保全证据。可以采取即时储存、拍照、录像或者公证的方法来保留住可作为证据的音像资料。规定中,只有条数限制,并没有人数和时间限制。也就是说,一个人若给多人群发淫秽短信(哪怕是亲友之间),只要累计超过限定条数,就是在“不经意间”触犯了法律,很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对方的行为对被害一方造成损害时,即使收到的淫秽短信条数远远不够追究其刑事责任,那么,至少可以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进行一定的民事赔偿,即精神赔偿。

    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为让市民不再因受到有害短信骚扰而烦心,哈尔滨市公安局于12月1日正式开通了有害手机短信自动接警系统。市民如接收到诸如诈骗、侮辱及传播淫秽的短信即可拨打手机13904512110进行转发报警。下载淫秽电影与人“分享”获罪

    虽然《解释》中有这样的规定:老百姓自己在家上网观看、从网上下载淫秽的电影、动画、图片、文章等信息,均不构成犯罪。

    日前,湖北省某县广电局原技术部主任杨某,在负责该县广电局筹建“广电网”的技术、管理及设备维护同时,应一些相熟的朋友要求,将79部激情、淫秽电影链接到了广电网的“成人片区”,供VIP会员点击“欣赏”。经有关部门鉴定,其中有45个(部)视频文件为色情、淫秽内容,这些淫秽内容被VIP会员点击累计人次为4640余人次。11月22日,杨某被该县法院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拘役3个月。

    11月3日,广东省茂名市对首例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信息案进行了宣判。

    被告人梁某,23岁,大学毕业后受聘于某网吧,任职技术总监。今年5月,梁某的几位朋友向他提出想看淫秽电影。为了满足朋友的要求,他先后下载了10部淫秽电影(共54集)存放在该网吧架设的两台电影服务器上,供相熟的网民朋友通过特定的网络路径进行观看,致使网吧内共三层楼里六百多台电脑都可以观看到淫秽电影。而网吧的经理柯某及老板邓某,明知这一情况,却采取了放任态度。最终,经茂南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的行为构成了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告人柯某和邓某的行为均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根据我国刑法以及今年九月出台的《解释》判处梁某有期徒刑两年;判处柯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判处邓某有期徒刑1年,并分别处罚金1万元。律师提示传播20部淫秽电影要受刑事处罚

    《解释》中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如手机)复制、传播淫秽电影或动画等视频文件20个以上的;复制、传播淫秽音频文件100个以上的;复制、传播的淫秽网页,实际被点击数达到10000次以上的或以会员制方式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200人以上的;将以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解释》中同时规定,百姓在自己家中观看淫秽信息,从尊重人权的角度来说,属私人空间内的个人行为,只是个人品位高低的问题。只要不传播给别人,不造成严重后果,便没有社会危害性,就不应受到干涉。但若在自己的电脑中将淫秽电影进行复制并传播,即使不以牟利为目的(如送给亲友),或对淫秽信息进行制作(如图片剪辑成动画)后给周围的人观看等,数量达到法律规定的限度:如传播淫秽电影、动画等视频文件40个以上、传播淫秽音频文件200个以上或传播淫秽图片等400件以上,便触犯了法律。为淫秽网站提供链接被判刑

    众所周知,创建淫秽网站毫无疑问是情理所不容的。近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打掉了一个名为“天一影视”的淫秽网站。该网站中能够在线观看的淫秽影片有80部。到案发时,网站淫秽影片的实际点击数为25828次。

    犯罪嫌疑人王宾,大学毕业,本应有着不错前程,却由于发财心切,做起了色情网站的老板。12月7日,佳木斯市前进区法院以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处王宾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两万元。其同伙陈某、刘某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一些“网迷”来讲,建立个人网站,是件再平常不过的事了,为了提高自己网站的知名度、丰富自己的网站,加入一些火爆的相关网站,往往被他们采纳,然而,他们却不知,为其他淫秽网站提供链接,也同样会触犯法律。

    近日,在大连市某网吧,一位年轻的“网管”张某自己创建了个性化的个人网页,并且对自己的作品非常满意。为了让更多的人知道自己所建的个人网页,张某下载了670条淫秽色情信息链接到了其建立的个人网页上。就在他为越来越多的人争相观赏自己的网页而沾沾自喜的时候,却被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原因是,张某涉嫌传播淫秽物品,即他所连接的淫秽色情网站。而他还认为,自己只是提供了一些链接,并没有获利,所以不是犯罪。律师提示提供淫秽链接40个即可判刑

    《解释》中规定,明知是淫秽电子信息而在自己所有、管理或者使用的网站或者网页上提供直接链接的,其数量达到法定标准即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如,不以牟利为目的,行为人在其使用的论坛里张贴40个直接指向淫秽电影的链接、使传播的淫秽网页的实际点击数达到2万次以上的,即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也就是说,传播淫秽物品不管是否获利,都是犯罪行为。

    现在的年轻人,讲究“前卫”,欣赏“出位”,凡事只要开心就好。但是,信息爆炸的产物并不都是健康的,因此,在发短信、网上冲浪,享受现代生活的时候,要留意充斥在我们周围的各类电子信息,要取之精华,弃之糟粕,以免迷失方向。若是单单因为“取乐”而触犯法律,就太得不偿失了。

责任编辑:朱丹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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