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17日电 昨天,哈尔滨市民政局、公安局和卫生局3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通知》,规定哈市将在部分地段设立禁讨区,对不听劝阻并影响公共秩序、交通秩序的乞讨者,将依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哈市救助管理站自2003年8月1日正式挂牌至今,在实施救助过程中,发现职业化乞讨人员大量增加,恶要强讨事件时有发生,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秩序和治安。为了树立城市新形象,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哈市民政、公安、卫生3部门今天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通知》。
《通知》规定,在哈市部分繁华地段设立禁讨区,其中包括哈市党政机关周围、三星级以上涉外宾馆门前、哈尔滨火车站、中央大街、防洪纪念塔广场、果戈里大街及各繁华商业区等地区。对不听劝阻并影响公共秩序、交通秩序的,公安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进行处罚。对强讨恶要,及具有组织教唆、引诱、欺骗、利用摧残、胁迫未成年人乞讨等违法犯罪嫌疑的流浪乞讨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责任编辑:岳同明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