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12月19日电 黑龙江省尚志市法院日前当庭宣判了一起非法处置被查封财产案件,李万才因犯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李万才是尚志市个体业者,经营木材生意。2000年,李万才从缅甸进口了一批木材,王某在购买时见这批木材材质与当地的柞木有很大差异,便不想再做这笔生意。但李万才坚称这是缅甸柞木,并出示一块加工后的板材。王某被李万才说动,向其购进了一批木材。木材发往厂家后,无法加工成优质木板。王某要求退货,李万才不同意,二人产生纠纷,王某遂将李万才诉至法院。
2000年7月25日,尚志法院受理了二人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并于当日根据王某的申请下达了民事裁定书和查封令,对李万才家中堆放的31立方米木材予以查封。经审理,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李万才败诉。然而,李万才在法院判决前擅自将已查封的31立方米木材全部变卖。2003年3月6日,该案进入执行环节,由于李万才擅自变卖查封财物导致终审判决无法执行。
法院认为,李万才擅自变卖查封物,导致终审判决无法执行,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
责任编辑:张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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