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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集团增资扩股协议签订 打造医药制造航母有望
2004-12-21 08:30:31 来源:东北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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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0日电(记者 曹曦) 一直被传得沸沸扬扬的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扩股今天“一锤定音”,总股本将达到37亿元人民币。出资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中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美国华平投资集团、黑龙江辰能哈工大高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三家投资方今天在北京签署相关协议。这是记者今天在哈尔滨市国资委召开的情况通报会上获悉的。

    哈药集团是哈尔滨市大型重要骨干企业,现有两个控股上市公司,24个全资子公司,职工总数为2万人。截止到今年6月末,资产总额83.4亿元,负债47.3亿元,国有资产总量12亿元。据对全国139家化工医药行业前九个月情况统计,该集团销售收入排名第二位,利润排名第三位。

    增资完成后,哈药集团出资人哈尔滨国资委持有45%的股权,继续保持其第一大股东的地位。中信资本、华平投资、辰能投资分别持有集团公司22.5%、22.5%、10%的股份。增资扩股方式是,哈药集团以经评估确认的现有哈药集团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及参股公司权益、无形资产等共16.65亿元做股本,三家投资人以现金20.35亿元投入方式,实现哈药集团的增资扩股。增资扩股完成后,哈药集团资产达到105亿元左右,净资产56.5亿元左右,资产负债率为45%左右。协议的正式签定标志着哈药集团已开始了通过增资扩股方式与国际优势资本的对接,集团公司将获得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新增现金资本,实现了投资主体多元化,形成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运行和管理机制。

    附:出资人权利概念解释

    这个概念是中国的独创,但可以将这个概念等同于国外的投资者(investor)概念(更准确地说应该是权益投资者,即equity investor)。

    中国造出出资人这个概念,主要是针对政府对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政资不分”的旧体制而提出来的,希望通过建立出资人制度而将政府作为公共管理者的身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的身份分开(政资分开)。所以,可以将中国的出资人理解为国有企业的投资者,将出资人权利理解为国有企业投资者的权利。按照《全民所有制企业法》注册的国有独资企业,或是按照《公司法》注册的国有独资公司、国有控股公司、国有参股公司,其出资人权利在具有不同法律形态的企业中是不一样的。

    中国由出资者的概念衍生了所谓的出资人制度。出资人制度基本上是指出资人代表制度,也即由谁来代表国家对国有资产的产权履行出资人权利,以及如何履行这些权利,甚至包括对代表者(机构)本身的行为规范制度、约束制度,等等。可见,出资人制度与国有资产产权的委托代理链条密切相关,非国有产权就不存在这个问题。

责任编辑: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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