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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消协发出购房警示:购买商品房慎防十大陷阱
2004-12-23 08:30:08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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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3日电 哈市消费者协会对商品房消费市场消费状况进行了详细调查后,近日发出购房警示,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商品房慎防十大陷阱。

    据消协调查显示,目前商品房消费市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以下十种:一是片面追求企业利润,违反工程设计标准,降低施工成本,房屋质量低劣;二是房屋面积“缩水”,侵害消费者利益;三是利用虚假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四是开发销售企业资质不全,消费者无法办理产权证明;五是以经济适用房充当商品房,欺诈消费者;六是预售商品房不开据正规发票;七是虚报房屋价格,侵占消费者利益;八是不使用统一规范的合同文本,有意回避相关责任;九是违反销售规定,不向购房消费者提供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十是一房多售,损害消费者利益。

    针对商品房销售市场存在的问题和现象,哈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特别要注意以下五点:

    一、要注意检验开发销售企业的资质。看“五证”是否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发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二、要注意弄清房屋产权。谁拥有产权谁才真正拥有房屋的支配权。凡产权不清或产权有纠纷的商品房要谨慎购买。更要警惕一房多售的骗局。同时,还要注意查验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防止个别开发销售企业以经济适用房充当商品房的欺诈行为。

    三、要注意查验房屋质量。最好选择守信誉、讲诚信的开发销售企业,确保购买的房屋万无一失。

    四、要注意房屋的配套设置和周围环境。购买时要了解房屋的供水、供暖、供气、供电及排污情况,最好选择周边环境好、交通便利、绿化好、污染小及生活服务设施完善的楼盘或小区。

    五、要注意售后服务。在交付商品房时,要求开发销售企业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仔细阅读。了解有关售后服务的范围、条件、费用等,尤其要认真细致地了解和掌握房屋维修、水、电、气、暖的供给,以及住宅小区的保安、保洁、物业管理等情况。并将开发销售企业的相关承诺写入商品房购买合同或补充合同书中。

责任编辑:超级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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