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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大常委会规定22时至次日6时噪声扰民罚款500元
2004-12-23 10:11:43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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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2月23日电22时至次日6时是大部分居民休息的时间,这段时间内,进行饮食娱乐、房屋装修、工程施工等活动时对居民产生的影响很大。原有环保条例对不超标但确实影响居民生活的噪音没有处理办法,在22日召开的哈尔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中审议的《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明确规定,居民区中不得产生噪音,“夜半歌声”将被禁止。

    原有《哈尔滨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保护条例》规定,居民区内噪音只要不超标就可以,但标准很难界定,长时间持续的不超标噪音也会扰民,居民无法休息。以产生的噪音是否达到标准度衡量是否扰民,不能很好地保护居民的利益,影响了居民生活。因此,《修订草案》中作出了22时至次日6时的这段时间内,居民居住区内的文化娱乐场所和饮食服务业经营、房屋装修、室内及露天娱乐、工程施工等活动不得产生干扰他人生活的环境噪声的规定,加大了对居民居住环境的保护力度。

    《草案》还规定,居民居住区内禁止开办露天加工场点、空车配货场点,以及在居民楼下禁止开办修配、印刷、加工、歌厅、舞厅、酒吧等经营项目。对已经开办的这些经营项目,由环保部门责令限期采取防止措施,对逾期未采取防止措施或者采取防止措施不达要求的,再由市、区人民政府决定其停业、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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