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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视镜配错度数一个月增长25度 眼镜市场亟待规范
2004-12-23 14:00:28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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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12月23日电 近日,哈尔滨市平房区消费者柴女士向记者反映,她于10月24日在哈尔滨市平房区佳视眼镜店花260元给孩子配了一副眼镜,但孩子戴上这副眼镜后出现了头晕、恶心等症状。一个多月后验光测试,眼镜度数增长了25度。

    据柴女士介绍,当时验光配镜时,没有开具验光单据,只有一张收据上面标着眼镜度数,但由于当时没注意,配完之后孩子就去上学了。一周后,孩子觉得眼睛很不舒服,而且伴有头痛、恶心等症状,于是她找到眼镜店,对方称新配的眼镜刚戴的时候都有不适应的反应,过一段时间就好了。但过了一个多月后,孩子的头晕症状依然不消退,而且对眼镜度数还是不适应。

    16日,柴女士再次找到眼镜店要求重新配镜,后经验光后发现孩子眼睛度数增长了25度,而且这一个多月来戴的眼镜度数是400度、450度的镜片。于是该店立即给孩子更换了镜片,并承诺退款。

    但柴女士认为,该眼镜店已经对孩子的视力健康造成了伤害,要求其为孩子支付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遭到了眼镜店的拒绝。

    记者找到该眼镜店负责人贺先生后,他的说法却和消费者恰恰相反。贺先生称,柴女士当时来到店里配镜,是她自己主动要求配400度、450度的,该眼镜店尊重消费者意愿,没有验光就为她配了该度数的眼镜。而眼镜度数不合适调换则是店内的一条规定,凡是配镜一个月内眼镜度数不合适的均可以调换。

    记者从黑龙江省眼镜行业协会了解到,不验光就配镜属于眼镜店的违规行为,配近视镜是必须要经过专业的验光师验光的,而且要出具验光处方方可配镜。

    据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有关人士介绍,从柴女士的投诉和眼镜店负责人介绍的情况看,有很大出入,该眼镜店规定配镜度数不合适一个月内可以调换,而从10月24日到12月16日,已经远远超过了一个月的期限。按照《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眼镜店必须保证出具的眼镜产品计量数据准确可靠。凡是违反规定的眼镜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会予以处罚。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如果由于眼镜店的失误对孩子视力健康造成伤害,对其进行精神赔偿也是应该的。

责任编辑:朱丹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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