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4日电 2004年大庆市实现12099人“并轨”,人均可获得约7000元补偿金。
据大庆人民政府网站消息:2004年12月29日至30日,大庆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工作,经省试点办审查,全部12099名“并轨”人员一次性通过审查,解除劳动关系所需8407万元经济补偿金(人均约7000元)将很快下发给“并轨”人员。
多年来,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部分职工,或是下岗在家,或是实现了再就业,但并没有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原企业因为困难等原因仍然背负着这部分人员的沉重包袱,这些职工既领不到工资,也不愿放弃国企职工的身份。所谓“并轨”,就是指将这些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由单位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并一次性发放补偿金和补助费,以规范劳动关系,合理调整劳动力资源配置,全面加快建立市场就业机制。2004年7月,大庆市按照国家关于社会保障试点工作的政策要求,开展“并轨”工作,2004年全年,全市共有12099人签字同意“并轨”,占计划“并轨”人数的55%。实现“并轨”的人员中,共涉及全市154户企业,其中,市属企业3户、144人,区属企业32户、351人,县属企业119户、11604人。解除劳动关系所需经济补偿金为8407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承担2757万元,企业自筹279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2860万元。
据了解,由于大庆市今年参加“并轨”的企业除百货大楼外均属于困难企业,企业无力筹集应承担的1/3经济补偿金,因此,经各级政府决定,企业应承担的1/3经济补偿金均由各级财政承担。为解决四县财政资金困难问题,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由市财政担保贷款4598.8万元借给四县,解决了四县试点资金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