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5日电 在哈尔滨市做电机生意的姜先生半年前将货物交给物流公司后,物流公司按时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并取回了货款,可一直到现在,货主姜先生也没有从物流公司取回货款。
据姜先生介绍,2004年7月15日,他到哈市道外区滨江街38—2号的哈尔滨双利铁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双利物流”),将3件总价值5650元的电机发到加格达齐地区的大杨树镇,收货人是孙方敏。按规定,一周后,姜先生到双利物流取货款。7月25日,姜先生到双利物流取货款时,被该物流公司的负责人告知收货人未付款。
姜先生对此将信将疑,忙打电话询问收货人孙方敏,孙称交了钱才可以取货,货款当时就给了。此后,姜先生在近半年的时间里,与双利物流交涉了10多次,可双利物流始终以种种借口拒绝付钱。
今天,记者来到哈尔滨市道外区哈尔滨双利铁路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的一位负责人承认姜先生的货款在其公司,但该公司现在没有钱,资金周转不开,没钱给姜先生。该负责人承诺,他们欠姜先生的货款会在春节前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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