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5日电记者从哈尔滨市教育局获悉,哈市进一步调整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助学金使用管理办法。今后,对农村贫困中小学生将实行“两免一补”,即免除农村中小学“一费制”实际发生的杂费,免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并对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据了解,2004至2005学年义务教育助学金将以资助现金和“两免一补”的形式发放。城区和县镇贫困学生助学金仍以资助现金形式发放,城区及县镇小学将按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00元标准发放;城区及县镇初中按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280元标准发放;市区的郊区和县(市)农村贫困学生助学金实行“两免一补”标准,即免除农村中小学“一费制”实际发生的杂费、免课本费和作业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每人每年200元。
据调查,目前哈市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近10万人,其中农村学生约占70%,每年不能交齐杂费、课本费等的学生有3万多人。实行助学金制度,将扩大受助贫困生范围,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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