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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浙江新湖将入主哈高科 三家国企转让国有股
2005-01-06 07:40:08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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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6日电日前,一份来自国务院国资委的批文,使酝酿已久的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让进入了实质性操作阶段。远在杭州的民营企业新湖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浙江新湖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将以2亿元的价格,买下哈高科29.99%的国有股,以大股东身份控股这家企业,实现资产重组。

    哈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1993年按照规范的股份制公司形式设立的。哈高开区直属的3家国有企业———高新房屋开发总公司、高新火炬公司、高新外贸公司以9000万元认购6000万股国有法人股,1997年在上海交易所挂牌上市。目前3家企业共持42.24%国有股权。

    哈高科的重组开始于2002年我市两个国家级开发区合并之后。在省、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出让价格不低于2002年末每股净资产、保证职工利益不受损失、重组后的哈高科不能迁址、重组后新的重大投资要在哈开发区进行”的四项原则,哈开发区管委会在全国范围积极物色转让对象。经多家选择,优中选优,他们将目标锁定颇具实力的民营企业浙江新湖公司,并在反复协商后与其达成协议:以每股2.55元的价格,向其转让7844万股、占总股本29.99%的国有法人股。余下的12.25%国有股将继续出让。目前,作为受让方的浙江新湖公司已派人进驻哈高科,待国家证监会核准后正式入主。

    据哈开发区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转让,不仅实现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哈高科每股净资产为2.295元),也将更大地促进3家股东的国企改革,从根本上加速了哈开发区国企改制进程,使开发区直属企业改制接近尾声。

责任编辑:岳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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