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6日电 在俄罗斯为国内公司办理收付货和付款业务的赵春江,利用工作上的便利,把7.7万美元的公司巨款占为己有,在境外赌场上挥霍。日前,赵春江被绥芬河警方刑事拘留。
2004年,31岁的赵春江被绥芬河市某公司派到俄罗斯叶卡捷琳堡市负责收货、付货及收款等业务。身在国外,经受不住诱惑,他染上了赌瘾。可是每个月的薪水难以满足他在赌场的支出,于是,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司生意上周转的资金占为己有,肆意在赌场上挥霍。短短的一年间,他侵占挥霍了公司7.7万美元,致使公司不能正常运营,后赵春江潜逃。
2004年12月27日,该公司经理到绥芬河公安局报了案。绥芬河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很快查清了赵春江户籍地及家庭住址。12月29日16时,民警在东宁县赵春江家中将赵春江抓捕归案。
责任编辑:朱丹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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