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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调研组 黑龙江文化产业现状对策
2005-01-10 16:15:13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日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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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10日电 日前,省委宣传部专题调研组提出黑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和对策。今天发表在黑龙江日报的文章对黑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现状进行了分析同时提出了发展的对策。

    文章分析说,当前制约黑龙江省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是思想观念不适应、管理体制不适应、经营机制不适应、市场体系不适应、政策法规不适应。

    2003年,全省宣传文化系统文化产业实现收入54.92亿元,占GDP的1.24%。随着我省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成熟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的加快,文化产业作为为消费者提供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为社会经济发展注入文化力量和物质财富的新兴产业,仍然受到思想观念、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市场体系等方面的制约,严重影响了我省文化产业的发展。具体表现在:

    思想观念不适应。思想观念滞后是阻碍我省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具体地说,一是对文化与经济的关系认识不清。对文化产业已成为当代经济的重要支柱之一的地位、文化与经济的长远协调发展认识模糊。二是对文化产业的经济实体性质认识不清。没有把文化产业作为独立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造成相当一批文化事业和产业单位缺乏改革的主动性和走向市场的自觉性。三是对文化产品的特殊属性认识不清。片面强调文化产品的社会效益,忽视或放弃其经济效益。

    管理体制不适应。一是在政府与文化产业单位关系上,表现为政企不分、管办不分。党政领导机关对经营机构的某些干预过于具体,将“管文化”的职能有意无意地发挥成“办文化”的职能;国有文化资产的所有者与经营者关系没有理顺,所有权与经营权没有分离。二是在文化公益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关系上,界限模糊。大部分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还没有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缺乏市场意识、竞争意识;文化公益事业单位仍然是单纯的社会服务型,自身创收能力很低,在投入不足的情况下,出现了经费短缺、设施陈旧、功能萎缩等重重困难。三是在不同部门所辖文化产业单位之间的关系上,还没有打破行业垄断、条块分割、业务交错的局面,无法形成对文化产业资源的整合能力。

    经营机制不适应。一是转制不彻底。相当一部分文化产业单位尚未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主体地位不够明确。国有文化产业单位内部的公益性业务和经营性业务没有完全剥离,经营性业务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公益性业务的附属项目。二是业态结构单一。由于辅业依赖于主业,且辅业收入多数来自于垄断经营,使得文化产业实体市场开发和承担风险的能力一直较弱。三是人事、分配制度不活。文化工作者一般都是享受终身制、工资制的国家干部,这种制度不能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果是大量拔尖人才流失,跨地区、跨行业优秀人才无法吸纳。

    市场体系不适应。一是要素市场不健全。文化演出市场、文化人才市场、文化资源市场和文化资本市场尚未建立。二是产品不能适应需求。大部分文化产品的生产只是为了拿奖牌,结果是精品不少,群众喜闻乐见的不多。三是生产与销售脱节。缺乏活跃的中介机构、文艺演出经纪人和代理人,多层次、区域性的经营网络还没有建立起来。四是市场监管不持久。文化市场大部分时间是靠市场竞争和业主自觉来维持,导致了劣币驱逐良币效应和违法经营排挤合法经营效应,常常是“一抓就死、一放就乱”。

    政策法规不适应。我省主要有两个方面问题:一是市场准入门槛过高。习惯于文化行业的垄断经营,重管轻放,国有文化产业与其他所有制文化产业在地位上还没有一视同仁,社会资本很难进入文化产业运营,不利于文化产业的做大做强。二是文化产业的法制建设相对滞后。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法规体系尚未形成,文化经济资源不能合理配置和顺向流动,难以步入良性循环发展的轨道。

    文章对加快发展黑龙江省文化产业提出了对策建议。到2010年,全省文化产业收入占GDP比重要达到10%以上,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产权明晰,结构合理、集约经营、管理科学的文化产业发展体系和市场运行机制,使文化产业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为实现上述战略目标,要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体制创新与机制转换并进,通过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增强文化产业的整体活力。

    积极推进体制创新。要按照管办公开的原则,进一步理顺政府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四个不变”的原则,逐步建立党委政治领导、政府依法管理、行业规范自律、企事业单位自主发展的领导体制;努力实现由办文化向管文化、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由管理系统向管理社会四个方向转变。要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理顺国有文化资产的产权关系。要按照公益性单位与经营性单位相分离的原则,理顺文化事业与文化企业的关系。制定公益性事业单位的界定标准,把博物馆、图书馆等体现公益职能的事业单位界定下来,其他各级各类文化单位都定性为文化企业,或逐步向文化企业过渡。

    深度开发与严格监管并举,通过文化市场的培育,构建文化产业的发展平台。

    加快文化产业要素市场建设。以市场为手段,促进文化领域资本、人力、信息、生产资料等在我省的集聚,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有利条件。积极构建文化产品营销体系。把文化产品的营销作为创名牌、打市场的中心环节和重要任务,真正用好用活省内省外市场,逐步拓展国际市场。加强文化市场的依法管理和有效监控。清理整顿文化市场中的乱收费、乱摊派等现象,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建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规范市场秩序;坚持开展“扫黄打非”工作,清除精神垃圾,打击文化侵权行为。同时,注重发挥文化行业协会的作用,保证文化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调节总量与调整结构并重,通过产业整合和资产重组,优化文化产业的总体布局。构建文化产业的结构框架。

    重点发展广播电视业、新闻出版业、文化娱乐业、旅游文化业、会议展览业等产业。试点兴建一批文化产业基地和文化产业园区。推动文化产业的整体升级。广泛运用现代自然科学技术和管理科学技术开发各类文化资源,改造和提高传统文化产业,提高文化产品的技术含量和技术贡献率。

    完善政策与健全法规并用,通过政府的合理引导和有效扶持,推动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对于由公益性经营事业单位转为文化企业的,要实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社会统筹政策,妥善解决人员分流问题。对于新的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的立项,要实行专家论证制度,尤其是对市场需求和消费前景要做出科学的预测和分析,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对于刚刚步入市场的文化企业,要根据情况给予一定幅度的税收减免优惠,安排一定的政策性贷款。对于实力较强的大型文化企业,要放宽其对外文化交流和文化产品进出口权。要降低市场准入门槛,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包括民间资本和省外、海外资本投向文化产业。进一步健全文化法规体系。把文化立法与文化领域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结合起来,与政府行政性审批改革结合起来,对现行的各项地方性文化法规进行全面的梳理、修订。

    人才培养与人才开发并行,通过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构筑文化产业的人才优势。

    更新人才观念。要树立人才柔性流动观念,打破地域和行业界限,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提高外省、外籍文化人才在我省的贡献率。要树立打造人才的观念,注重对人才的宣传、包装、经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要适应人员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要求,全面推行岗位聘用制。加强文化人才的培训。制定实施文化人才教育培训的中长期计划,实行全员培训制度。

责任编辑: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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