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13日电(记者 杜丽华) 天更蓝了,水更清了,黑龙江的生态环境越来越好了。2004年黑龙江省环保部门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群众健康为目标,通过五大举措全面提升了全省各项环境支撑能力。
――环保成为考核领导干部的硬指标。省委出台了《市(地)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责任指标考核暂行办法》,首次把环境保护指标列入其中。环境保护在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社会评价三个方面共31项考核指标中占3项,即化学耗氧量、烟尘、二氧化硫排放量,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
――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在全省范围继续开展了以严肃查处生态破坏事件为重点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监管长足发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得到加强。研究落实生态示范区建设管理机制,重新制订了《黑龙江省生态示范区建设标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成效明显,全省秸秆禁烧区面积达1250万公顷。
――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全省部署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在饮食、服务行业推广了清洁能源和原料,加强在用机动车污染排放定期检测。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前期工作基本结束,该项目计划投资1.99亿元,设计处置危险废物2万吨/年。指导齐齐哈尔、佳木斯、牡丹江、双鸭山、七台河、黑河等市积极推进医疗废物处置厂建设,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
――实施“1231”工程推进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治理。环保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实地考察镜泊湖、兴凯湖,对污染防治项目进行了评估,并督促地方管理机构加强污染防治和相关治理项目的实施。严禁在“两湖”流域内建设有污染的工业企业,对严重污染企业实行采取关、停、并、转、迁。强化重点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嫩江、汤旺河源头、松嫩平原西部(大庆市部分)等3个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两个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清查放射源,让百姓放心”专项行动完成申报登记单位和现场核查228家,核对在用密封放射源数量2340枚,需要收贮的涉源单位60家,清查出闲置废弃放射源339枚,限期整改136家。“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污水、废气、建设项目等环境问题和地方保护、行政干预问题。查处了全省十大挂牌督办企业重点环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