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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代扣缴教师税款 剑桥三中被查处
2005-01-18 10:16:30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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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1月18日电 日前,哈尔滨市剑桥三中违反税法,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被哈尔滨市香坊地税局查处。

    日前,香坊地税局在例行个人所得税检查过程中,对剑桥三中教师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扣缴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校对聘用的离、退休教师的劳务报酬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税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人员按税法规定,纠正了该校的错误计算方法,该校应按劳务报酬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补交聘用教师少缴的个人所得税以及滞纳金8万余元。

    税务人员对该校下达了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但该校没有按规定时间交纳税款,目前,税务人员正在对该校违反税法的行为进行进一步的处理。

责任编辑:朱丹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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