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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边小卖店纵容孩子“签单”
2005-01-19 11:40:49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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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1月19日电 赵女士反映,上小学三年级的儿子回家向奶奶要了50元钱说是学校收费,她给老师打电话询问,回答是学校没有收钱。她追问孩子说了实话,要50元钱是为还小卖店的账。赵女士领着孩子来到学校附近的文具店,发现儿子签名的“账单”上饮料、小食品、文具、玩具一应俱全,总欠账40多元。赵女士指责商贩用“记账”的方式怂恿孩子乱花钱。

    有关人士说,《民法通则》规定,不满10周岁的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如果超过一定范围花销赊账,“欠债”属无效。

责任编辑:朱丹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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