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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村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 较国家期限提前2年
2005-01-20 09:00:21 来源:新华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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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黑龙江频道消息:记者19日从黑龙江省教育厅了解到,这个省的助学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今年底以前,全省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两免一补”政策。这一时间较国家提出的期限提前两年。

    据了解,我国在《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到2007年,争取让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享受到“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努力做到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为落实这一计划,黑龙江省教育厅去年上学期利用中央专款315万元,为8.3万名农村贫困学生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提供了免费教科书,下学期下拨中央专项免费教科书款2700万元,为全省72.6万名农村贫困学生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提供了教科书款补贴;从省政府助学金中下拨减免杂费款 2875万元,对全省50多万名农村贫困学生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给予了杂费补助;下拨1406万元,对全省12.4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寄宿制学生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给予了生活补助。

    与此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助学机构和助学金专户;积极开辟筹资渠道,加强助学金、奖学金制度建设;建立了黑龙江省贫困学生档案管理系统和全省助学工作网站。截至目前,各级政府助学金总数达到1.39亿元。

    继续实施国家“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在大庆实验中学和哈尔滨第三中学举办高中“宏志班”,为全省100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了免费而优质的高中教育;开展“西部开发助学工程”中的“1+1工程”活动,在国家每年资助80名考入高等学校新生的基础上,每年省和市各资助80名,每生每年5000元,省、市每年资助金额80万元。

    对高等学校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不断加大。积极落实国家对经济困难学生伙食补贴的有关政策,下拨1123万元,对3万多名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了生活补助;从2004年开始,设立400万元的黑龙江省贫困学生奖学金, 每年定期对2800名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大学生给予奖励。

责任编辑: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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