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21日电刚过法定结婚年龄就结婚,结婚一个月就离婚。记者从民政部门了解到,近年来,哈市“短婚族”成员越来越多,许多年轻夫妇刚结婚不到三个月,就纷纷登记离婚。
20岁的王玲(化名)在两个月前同认识不久的男友结了婚。婚前两人认为双方在很多方面都有共同爱好,像上网、泡吧等等。为了能经常在一起,双方不顾家长的反对,到民政局登记结婚了。可没过一个月,王玲发现,丈夫的很多坏习惯她以前都不知道,而且难以容忍。接着他们又来到婚姻登记处办理了离婚手续。
记者从民政部门了解到,近一两年来,刚刚登记结婚三个月内就正式办理离婚手续的“短婚族”数量逐渐增多。各区民政部门统计的数据显示,在100对结婚青年中就有1对是短婚族,并且这个比例还在逐年上涨。
据动力区民政局婚姻登记科张桂英科长分析,短婚族离婚的原因主要集中在经济、父母干涉、草率婚姻三方面。
首先,许多男女双方家里在婚前开销很大,并经常出现一方开销远大于另一方的情况,这就使得双方家里在婚前就产生了不愉快。而双方家人在分配婚宴上所收的“份子”钱时,也经常因婚前的开销产生分歧。甚至有些家庭在分配婚宴剩余的烟酒时也会产生矛盾,这就使男女双方因此闹出不愉快,甚至造成感情破裂。
第二,短婚族多数都是独生子女,男女双方的父母都不愿子女离开身边,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刚刚搬出小两口儿的新居没几天,另一方父母就搬进来再住几天。由于夫妻双方都不适应与对方父母生活在一起,而双方父母住在新居时又经常干涉小两口的新婚生活,这就为双方感情埋下了隐患。
第三,民政部门陆续出台了新政策,进一步放宽婚姻登记的新规,在结婚、离婚等政策上越来越人性化,结婚、离婚的手续简化了许多,但这并不代表夫妻双方的感情可以简化。一些青年男女对家庭和婚姻重视不够,甚至把婚姻当成一种玩笑,因此,短婚族的成员也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