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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间黑龙江省货主被卷货款上千万 无法可依恶性循环
2005-01-27 13:40:39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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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1月27日电 《生活报》1月12日报道了《空车配货点卷走百万货款》后,许多读者纷纷打来热线电话质疑,为何此类事件屡屡发生,许多市民还纷纷献计献策,希望相关部门能建立相应的制约机制,遏制此类事件发生。“两会”期间,省政协委员冯洪滨也对此给予高度关注。他认为,目前哈市的空车配货行业仍然不规整,还存在很多问题,不能把空车配货问题孤立来看,它的负面影响很大,着眼整个经济发展环境,空车配货行业的规范化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最有效的治理方法是各个相关部门联合执法。

    空车配货屡次卷货款

    记者登陆互联网,键入“空车配货”一词,立刻弹出百余条信息。记者通过搜索得知,2002年至2004年两年间,全国因空车配货而被卷走的货款达上亿元,其中我省约有1000万的货款随空车配货站一同“蒸发”。

    在这些“蒸发”事件中,有的是配货站老板将货款卷走,有的是配货站雇用的司机卷款消失。2004年1月初,哈市的李先生通过某配货站,与司机王某签订了向锦州港发运玉米的货物运输协议,然而,两天后李先生却被告知80吨玉米根本没有被送到锦州港。

    李先生为此损失6万元。2004年1月6日,宁安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宁安市金龙物产公司经理陈洪武的报案称,2003年12月3日,在宁安市一配货站发往大连的35吨价值12万元的黄豆不知去向。经侦查获悉,在配货站登记的车主王发用的是假名字,使用的车牌号、驾驶证等证件均系伪造。

    买方搅乱空车配货市场

    哈市南极市场的李先生已经记不得被空车配货骗了几次了。据其介绍,现在买卖的利润空间很小,为了节省旅差费,业主们往往打电话订货,然后通过空车配货运送货物,货到后由买方付运输费。买方为降低成本,往往选择运输费便宜的物流公司,而这些物流公司往往都是“黑站”。

    采访中,许多业户表示空车配货确实很便捷,通过空车配货站把货配给客户,客户接到货后就会立刻付款,配货站见到钱才给货,避免了发货不给钱和付款不给货的矛盾。然而,数十起诈骗案给业户们带来巨额经济损失的同时,也使业户们对这种物流方式的可靠性产生了怀疑。但目前还没有比空车配货更便捷的运输方式,这让货主们束手无策。

    据哈尔滨市交通局介绍,自1999年以来,他们曾联合多个执法部门多次对空车配货市场进行突击检查,查封了非法空车配货点数百个。但由于空车配货市场管理机制以及运营方式等出现诸多漏洞,使得货物和货款被卷走的事件屡见不鲜。

    混乱市场滋生“畸形儿”

    据业内人士介绍,空车配货这种运营方式在我省最早出现在哈尔滨,当时一些往哈市运煤炭的汽车,因返回时是空车,就顺便将哈市的水果捎往外市县挣个差价钱,这样给哈市水果批发业户带来了商机。时间长了,双方建立了一定的信誉,司机往往就代哈市的业户收取外地的货款,渐渐出现了空车配货点,专门组织各种车辆替业主往各地配货,并代业主收取货款。近年来,哈尔滨市服装、建材、果菜等各类专业批发市场已达几十家。

    在空车配货的行业中,货款给付方式完全由空车配货中心支配,没有任何约束机制,这给一些不法的空车配货业主留下了可乘之机,导致了一系列诈骗案的发生。空车配货从诞生之日起就朝着畸形的方向发展。

    无法可依导致恶性循环

    2004年5月9日,位于哈尔滨肉联厂院内的裕隆配货部突然人去楼空,260多名货主的200余万元巨额货款也随之无影无踪。两天来,货主们分别向当地派出所、公安局报案,但至今无人受理。公安机关表示,他们已对此案进行了前期侦查,该配货部有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及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按法律规定,此案是非法侵占行为,属经济纠纷,应由法院直接受理。哈市道外区法院立案庭则称,从报案人反映的情况看此案属诈骗行为,应由公安部门前期侦查、立案,将诈骗人抓到后,法院才能受理此案。

    业户苏先生告诉记者,几乎每年的春节或元旦前夕都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每到这个时候,他们的神经都绷得很紧,也正是这个时候生意最火,客户需求量最大,如果自己谨小慎微,可能就要错过一笔笔生意,冒险试一下,就可能被“套牢”。

    空车配货市场亟待规范

    作为担负着几百亿元货物运输的空车配货市场,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哈市乃至全省的批发业的发展,甚至影响到全省流通领域的健康发展。有关专家表示,空车配货的货款交付方式存在着巨大的漏洞。自空车配货这种运营方式出现以来,货物与货款完全由空车配货中心进行周转,而有关部门对此并没有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空车配货行业内部也没有相应的机制加以约束,业主、司机、甚至装卸工人都可以轻易将业户的货款或货物卷走。

    在目前的汽运现状下,有关人士建议,规范汽运市场需要多方共同努力:政府职能部门加大管理整治力度,提高货运信息公司进入门槛,加强对运货货车的检查;行业内部成立具有积极意义的行业协会,通过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加快行业规范进程;业户选择有一定实力和信誉度的货运商建立长久的合作关系;货运信息公司、汽运司机和业户可以通过法律渠道,签订实质性具有固定格式的合同明确责权。但这些想法的实现,还是一个未知数。

责任编辑:隋洪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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