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哈尔滨2月1日电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春节前,哈尔滨市约有三四十家新建小区和楼盘的开发商通知约5000余户居民办理进户手续,让居民在春节前搬新居。随着居民陆续进户,关于房屋进户前投诉也呈现上升趋势。
“进户费” 经不起推敲
据了解,很多开发商通知动迁户或购房者进户时,都会向进户者列出所交费用的明细表,公示缴纳项目和费用。位于南岗区一新建小区,在居民进户前,开发商便列出了收费表,IC卡水表费700元、装修抵押金500元和两个年度的取暖费等10多项,并在备用栏中加以注明,称之进户者所交的费用,是依据有关文件收取的。
据市物价局经营处有关人士介绍,根据目前哈尔滨市物价部门执行的关于新建住宅居民进户收取费用的通知,其中对安装IC卡收费管理系统和煤气报警器相关规定,安装时,开发商和物业应与购房者进行协商,在住户自愿的前提下,给予安装,按技术成本收费。
采访中得知,哈尔滨市有些文件早已废止或调整,但个别开发商却仍在沿用旧规。如,哈价经发14号文件已于去年废止,市物价局新下发的《关于新建住宅居民进户收取供暖费的通知》明确规定,开发企业和物业等部门,应向住户收取一个年度供暖期的热费,或按月收取,15天以内,交半月热费等。但有些开发商和物业仍在使用按年度收费的旧规。
“毛坯房”让入住者犯难
家住道外区的李长治反映,他近期办理了进户手续,领取了新房钥匙,本想年前入住,结果却令全家失望,由于新房没水、没电、没有煤气、有线电视,各屋连门也没安,暂时还不能入住。据了解,投诉的居民根本不指望开发商事前承诺的拖延进户日期,赔付滞纳金的约定,而只是希望开发商协调相关部门马上解决生活急需的水、电、煤气等。而一些开发商为了不支付滞纳金,便开始赶进度,工期压缩到了最低限度。于是,有的开发商先交付“毛坯房”,然后再慢慢与住户协调解决。据房产住宅部门不完全统计,春节前,新进户的住宅小区和单体楼盘有千余户居民在无水,无电、无煤气使用的情况下进了户。
急“安置”难觅完善房
市建筑质量监督站有关人士介绍,哈尔滨市曾明文规定,要求新建住宅必须安装好门、窗、坐便器等设施,否则不予验收。可实际情况却是,新入户者大多嫌开发商配备的门、窗质量不好,拆下来随意扔掉造成浪费。为此,有关部门不再对新建住宅装修方面做硬性要求。但是,未做任何装修的房屋售价应低于已做装修的房屋,购房者签订合同时,应与开发商就房屋装修状况、售价作出明确规定。
为什么春节前进户的居民投诉多?为何问题矛盾在这一时段如此突出?据有关人士分析,每年“赶节”前,开发商忙着让居民办理进户,无非是一边履行合同;一边抓住居民新年急于搬新居的心理,而先把一部分急着搬家的居民“安置”下来,待居民反应过来房屋的毛病后,生米煮成熟饭,开发商更是采取迂回态度安抚住户,住户也只能是“茶壶装饺子,有口倒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