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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份遗嘱书写老人无奈 因子女不孝二次立遗嘱事件增多
2005-02-02 11:01:03 来源:东北网-新晚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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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2月2日电 关某生前立有3份遗嘱,就其房产继承问题,三名子女法庭相见。法院最终判决,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记者在哈尔滨市公证处了解到,由于一些子女拿到遗嘱后就对老人不孝,现在老人被迫来公证处二次立遗嘱的事件增多。

    关某的老伴已去世,育有二儿一女。关某生前花8万元买了一处房产,当时大儿子出资2万元。关某立的第一份遗嘱写明:此房因由长子出资2万元,身后将房子留给长子。但由于长子做买卖,长期不在家,关某由次子照顾,他又留了第二份遗嘱,将房子给了次子,但是二儿子拿到遗嘱后,对待老父大不如前,关某伤心之下,又立了第三份遗嘱:将房产留给了女儿,他也由女儿一直照顾直到去世。

    老人去世后,就房产继承问题,三个子女拿着3份遗嘱对簿公堂。一审法院认为,三份遗嘱均系被继承人关某真实意思的表示,三份不同内容的遗嘱应以最后的为准。判决关某的女儿继承其房产。关某的两个儿子均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市法院审理后认为,关某的长子要求从被继承人的遗产中退回其2万元的主张应予支持,终审判决,关某的女儿继承该房产,但她需给付其大哥2万元购房款。

    据了解,为避免身后罗乱,现在有不少夫妻选择了遗嘱公证。市公证处秘书科科长洪庆秀说,仅去年做遗嘱公证的就有300余件,而这其中超过10%的比例,就是因一些子女拿到遗嘱就以为稳拿遗产、对老人不孝,迫使老人做二次遗嘱公正。

责任编辑:朱丹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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