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6日电 在哈尔滨市一家省级专科医院就医的患者发现,今年1月1日起,该院的医疗费下调了。但是患者们不知道,这次医疗费的下调,得益于一位退休老人几个月的努力。这位老人就是在我市有“打假老人”之称的阎志圣。阎志圣说,这件事是他给自己定下的在今年春节之前必须完成的三件事中的一件。
给自己定维权“指标”
提起阎志圣老人,我市很多人都认识他,他自1996年从教师的岗位上退下来之后,一直不计报酬地为消费者打假维权。在8年的打假生涯中,为消费者维权300余次;替消费者打官司30余起,同时他开通的维权热线,接待了近4000名消费者打来的咨询电话。在去年12月26日,他还获得了中国消费者协会颁发的“3·15”荣誉奖章。
很多老同事和老朋友看到已经70岁的阎志圣还整天忙碌,都对他说:“老阎啊,退休了在家养养花,享享清福多好,何必要把自己弄得那么累呢?”阎志圣却说:“每当我为消费者维权后,看到他们那种充满喜悦和感激的表情时,我就感到了无比的幸福,而这种幸福是别人无法体会到的。”
记者在2月2日见到阎老时,阎老特别兴奋,他对记者说,今天他完成了要在春节前为消费者维权三件事中的最后一件事,所以他特别高兴。
阎老告诉记者他给自己定的“维权指标”三件事分别是,一家省级医疗单位向患者多收费的问题;一家医院在患者出院时,向患者收取从没使用过的药费;消费者花了16000余元买的地板块,在使用了一周后,就出现了质量问题,而商家拒绝赔偿。
阎老说,这三件事是他替消费者义务维权8年来,遇到的比较难办的维权“案件”,但经过努力,消费者都维护了自己的权益。这三件事办完之后,阎老的心情轻松了很多,他说:“这回我可以过一个轻松的春节了。”
撤销了一份不合理文件
在阎老春节前办完的三件事中,最难办的要属一家省级医疗单位向患者多收费的事情。
去年一些患者通过阎老开办的维权热线向他反映,一家省级专科医院的医疗费用比规定的费用高出很多,希望他能够帮助要回被多收的钱。阎老得知这个情况后,来到这家医院进行调查。在调查中发现,根据规定,“三级甲等”医院的普通病床费为每天12元,而这家医院却收20至26元,比规定多收了一倍。其他的一些医疗项目收费,也要比规定高出很多。
针对这个情况,阎老找到这家医院的负责人。让他意想不到的是,这个负责人拿出了一份有关部门签发的允许这家医院提高医疗收费的文件。阎老二话不说,将自己的身份证押在这个负责人手中,拿起文件到附近的一家复印社进行了复印。
阎老拿着这份复印的文件,找到了医疗行政主管部门问提高医疗收费的依据是什么。接待的同志看了文件后告诉他,这份文件不是该单位签发的,请他去找签发文件的单位问。阎老又找到了签发文件的单位,而这个单位的工作人员称,文件的内容是经过研究决定的,这个文件没有问题。
这个文件到底有没有问题?喜欢较真的阎老火了。他向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写了一封投诉信,反映有关部门为这家医院提高医疗费用签发文件的问题。很快阎老就接到了签发文件的单位打来的电话,让阎老去一趟。阎老来到这家单位后,工作人员告诉他,针对阎老反映的问题,国家发改委来了一份函,责成他们解决。
阎老以为这回问题可以得到解决了,可是这次谈话之后,关于如何解决没有任何消息。苦苦等待了三个月之后,阎老在去年11月末向省政府法制办监督处又写了一封投诉信。这封信发出一个多月后,阎老得到了法制办监督处答复:那份允许医院提高医疗费用的文件已经撤销了。阎老长长地舒了口气。
穷并快乐着的阎志圣
在为消费者维权的8年过程中,阎老从没收过一分钱,不仅如此,他还规定自己每月要从700多元的退休金中拿出200元作为为消费者维权的交通费。
一次,国内一家生产保健品的著名企业了解到阎老的生活情况和社会影响力后,主动找到他,让他为自己的产品做广告。广告的内容很简单,只要求阎老拿着产品说几句事先写好的广告词,并答应在广告拍完后给阎老25000元的酬金,但被阎老拒绝了。阎老说:“我从来都没有用过你们的产品,怎么能够为你们的产品做广告呢?虽然我过的不算富裕,但这种欺骗消费者的事情我决不会做。”企业的负责人没想到会遭到阎老的拒绝,事后说:“真没想到,一个并不富裕的人能够抗拒金钱的诱惑。”
不仅有企业找阎老做广告,还有一些商场要他当监督员,并要求将他的照片挂在商场内,许诺每个月都会给他开一份工资,但这些都被阎老拒绝了。阎老对记者说:“我决不会参加任何商业活动,不会拿商家的任何好处,只有这样才能理直气壮地为受到侵害的消费者维护权利。”
阎老告诉记者,前一段时间他到医院进行了一次身体检查,医生说他的身体很好。听了医生的话后,阎老认为自己还能为打假维权作10年地贡献,这让他很满意。我们也衷心地祝愿阎老能够在健康中过着他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