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7日电 近几年,除夕夜去饭店吃年夜饭已成为许多市民的首选。然而,一些不良商家趁亲朋欢聚之时,设立了诸多收费项目,如最低消费、包房费、开瓶费等。消协提醒消费者,这些收费都属于店家乱收费,是违法的。
近日,记者以顾客的身份对哈市一些餐馆、饭店进行了暗访。记者发现,在一些让人眼花缭乱的特色年夜饭、特色服务的背后,不少饭店设置了最低消费的门槛。在道里民安街上的一家饭店,记者表示准备订一桌年夜饭,询问有什么标准的酒席。服务人员告诉记者,如果要订年夜饭,其消费标准是按包房计算的,普通包房最低消费为388元,好一些的包房最低消费为888元。在走访中记者发现,同样的问题由于临近春节出现在许多酒店里。一家酒店的经营者为此不以为然:现在酒店包房如此抢手,设立最低消费也是应该的。
但消协却明确指出,饭店、餐馆设置最低消费的门槛实际上是一种违法行为,因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也就是说,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在何处消费或不消费的权利,有自主选择消费多少的权利。商家设立最低消费是违法的,侵犯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一些商家虽然在店堂明显处标明了“最低消费标准”,但是按照《消法》第 24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这种公示显然是商家单方面出具的格式合同,对消费者显失公平。消费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该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责任编辑:张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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