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东北网  >  东北网黑龙江  >  社会万象  >  民生
搜 索
省消防总队发出通知要求:清除老式高层住宅楼隐患
2005-02-18 06:30:45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关注东北网
微博
Qzone

    东北网2月18日电针对黑龙江省各地高层住宅楼年久失修、消防设施破损严重、火灾隐患突出的现状,近日,黑龙江省消防总队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消防机构要迅速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高层住宅,特别是“老”、“旧”高层住宅楼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其进行一次普遍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据统计,从我省火灾形势看,60%以上的火灾属于居民住宅火灾,年久失修的老式居民楼更是居民火灾的主要发生地。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一些老式高层民用住宅由于存在建筑消防设施普遍匮乏、楼内消火栓丢失或损坏,疏散指示破损严重,缺少灭火器等问题无人问津,加之楼层高不易逃生等特点而成为火险的集中地。老式高层住宅一旦发生火灾,极难扑救和疏散人员,容易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针对此情况,近日,黑龙江省消防总队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消防机构迅速会同安全、民政等有关部门,广泛发动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高层住宅楼物业管理单位,对辖区高层住宅楼进行一次普遍排查,并登记造册。要组织有关力量对高层住宅楼逐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出口、公共走道、楼梯间有无堆放杂物、擅自封闭现象;消防设施有无缺损、失效情况;疏散通道有无采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现象;是否按规定配置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和灭火器材。同时要检查各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火灾隐患问题,能当场改正的,要责令其立即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要责令物业管理单位限期改正,并落实整改期间的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责任编辑:超级管理员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