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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黑龙江省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117起
2005-02-22 06:16:15 来源:东北网-黑龙江晨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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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2月22日电 2004年黑龙江省共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117起,涉及金额257.8万元。昨天,黑龙江省召开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今年各地中小学校严禁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收费。

  据了解,2004年,黑龙江省在对全省教育收费状况的检查中发现,一些学校存在擅自立项收费、搭车收费、收取农民工子女借读费等乱收费现象。去年黑龙江省共查处教育乱收费117例,涉案金额达257.8万元,有76人因参与教育乱收费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目前新学期开学在即,也是乱收费、搭车收费的易发期。为此,我省将进一步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力度。严禁各学校以任何理由自立收费项目,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收费。收费要做到明示、公开,并公布投诉电话,所有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都要按要求公布于众。对一次性收取的费用,要做到“学校明明白白收费,家长明明白白交费”。要把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落实情况纳入各级政府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中,对不能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公用经费标准的市、县主要领导,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市、县不能评为先进市、县和“双高”普九县。各部门不得对教育公用经费进行平调、挤占、挪用,如有违反者将严肃处理。

  此外,黑龙江省还要求各地公办高中在招收择校生时要严格按照“三限”政策,即必须严格按照省里规定的人数、分数、钱数来招收择校生。

责任编辑:岳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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