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23日电 在哈市某名牌大学就读的学生张勇(化名),以为同学崔某丈夫办工作为由,骗取崔某办事费13万元钱。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勇有期徒刑3年。
23岁的张勇是哈市某大学三年级学生,他的父母都是工人,但在别人面前,张勇花钱大方,一派高干子弟模样,每个月几百元钱的生活费已满足不了他在人前摆阔的欲望。时间久了,他便产生了“赚钱”的想法。
2003年3月,同学崔某找到张勇,请张勇帮她丈夫找工作。正愁没钱花的张勇爽快地答应了下来。2003年3月至2004年3月间,张勇以办工作为名,骗取崔某共计13万元钱。2004年3月9日,崔某见张勇还没为其丈夫找到工作,在要钱未果的情况下,向警方报了案。公安机关于当日将张勇抓获。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勇犯有诈骗罪,鉴于其在校期间表现较好,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期执行5年,并处罚金5万元。
责任编辑:岳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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