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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租房欠费两千上海债主哈尔滨追讨
2005-02-23 16:45:32 来源:东北网-生活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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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2月23日电 在外打工的女青年方某在上海欠债后以为可以一躲了之,没想到,债主向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申请执行,哈尔滨铁路运输法院代为执行回了方某所欠的2020.90元费用。

    25岁的方某家住哈尔滨市通河县,其常年在外打工。2003年11月份,方某与另一名青年殷某在上海打工期间合租了浦东大道一房屋居住。并与房主吴某签订了《租房合同》,约定承租期间的水、电、煤气、电话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可是承租期满后,房主发现自2004年2月起,方某、殷某未缴纳上述费用共计人民币1822.90元。房主吴某多次催缴未果,只好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中,被告方某表示愿意独自承担租房期间所欠的全部费用和案件受理费等共计人民币2020.90元。然而,方某却溜之大吉。无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今年1月28日向哈铁运输法院发出委托执行函,委托代为执行。

    哈铁运输法院接受委托后,由执行局崔副局长带领办案人前往方某的老家,找到了方某的父母,由于父母下岗在家,后方某的父母借钱为女儿还上了这笔欠债。此时,深在他乡的躲债女儿,尚不知道其逃脱的债款已被追回。

责任编辑:朱丹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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