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2月24日电(宋海英 记者 雷蕾)今天,哈尔滨市少年宫礼堂座无虚席,900余名公安民警怀着崇敬的心情聆听了由黑龙江省公安厅举行的于尚清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于尚清同志所在的建华公安分局副局长王春才,于尚清同志的战友、建华分局治安大队大队长徐国臣同志,于尚清同志负责管理的业户、齐齐哈尔市日用工业品有限公司副经理田宏,建华区文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于尚清同志的妻子杜长君在报告会上分别做了于尚清同志感人的事迹报告。
当于尚清拖着残废的身躯走上主席台时,台下响起了经久不息的掌声,人们被这位孤胆英雄的大无畏精神所感动。纷纷表示,要向于尚清同志学习,以他为榜样,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2003年9月1日,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建华公安分局民警于尚清同志在奉命执行排爆任务过程中,冒着生命危险先后安全拆除了十一处爆炸装置,但在拆除最后一处爆炸装置时,突然发生爆炸,不幸身负重伤,后经医院抢救脱离了危险。2004年11月3日,公安部授予他全国公安二级英雄模范称号。2004年11月24日,省厅做出了《中共黑龙江省公安厅委员会关于向于尚清同志学习的决定》。2005年1月10日,省委政法委做出了《关于在全省政法机关开展向于尚清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责任编辑:张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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