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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贷合同诈骗百万 轻松得手暴露金融漏洞
2005-03-03 16:11:49 来源:正义网  作者: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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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义网北京3月3日讯 黑龙江无业青年孙辉从银行骗贷265万余元,后采取将汽车抵押套取现金的方式诈骗236万余元。日前,二中院对孙辉合同诈骗上诉案进行公开宣判,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2000年5月17日,孙辉在黑龙江老家与柳振东发生口角,用随身携带的卡簧刀将对方扎伤。2003年2月至2004年1月,孙辉以他人名义,与北京今日新概念投资管理公司等10家单位签订《贷款购车合同》等担保合同,后向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15家金融机构贷款265万余元。孙辉将部分款项购车、赌博,输钱后又将车抵押,套骗现金236万余元,大部分花掉境外赌博。

  一审法院以孙辉犯合同诈骗罪,故意伤害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四千元。追缴孙辉的违反所得发还被害单位。孙辉不服,提出上诉。

  二中院审理认为,孙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签订贷款购车合同的手段大肆骗取公司钱财,并将所骗款项用于赌博的非法活动,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孙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故作出驳回孙辉的上诉,维持原判裁定。

  法院二审中发现,北京金马典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马典当公司)在孙辉连续三次利用合同诈骗所得的三辆帕萨特轿车(分期付款车辆)向该公司典当时,因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上述车辆未按要求处理,也没有委托拍卖行进行公开拍卖。该院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函,建议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金马典当公司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教育,重点防范和及早化解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确保典当业规范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