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3月7日讯 继“村村大学生培养计划”之后,黑龙江省又启动了“乡村教师培养计划”,计划到2010年农村小学教师基本达到专科学历。
日前,黑龙江省教育部门经过调研发现,该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不高、学历较低问题比较突出,不仅受过正规高等教师教育和专业训练的专科层次的教师很少,而且在岗的教师也极少有接受高等教师教育、培训提高的机会,这种状况严重制约了农村教育的发展。
经研究,黑龙江省决定按“村村大学生计划(培养)”的政策,实施“乡村教师培养计划”,培养一批接受过高等教师教育、具有专科学历的小学教师。从2005年开始,首先对该省乡村小学教师进行高等教师教育培养的试点工作。
据了解,“乡村教师培养计划”由该省教育厅组织,市(地)教育局负责选派,省招考办组织测试,合格后将接受学制两年的学历教育。学生修完规定的课程并考试合格后,颁发省教育厅统一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在黑龙江省范围内承认专科学历,在省内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与普通高校专科学历同等对待。
这些乡村教师每人每年4000元学费由省政府负担,住宿费、教材费由培养学校负担。生活费、交通费等由乡村教师自己负担,市(地)、县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贴。
在管理上,这些乡村教师原则上实行“校来校去”,不迁移户口,不改变教师身份。他们在入学时与县(区)教育局签订协议,保证毕业后回所在县的乡村小学校任教5年以上,县(区)教育局保证为其保留教师编制。
目前,首批招生计划共546人,包括英语、计算机、艺术等专业,报名工作正在进行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