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3月11日电(记者 高威) 加强住房保障工作,解决好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关系到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关系到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委员、省民革副主委、哈尔滨市政府开发办副主任田在玮就加快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和工作落实问题向大会提交了提案。
田在玮委员在提案中说,2003年,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经济适用住房是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提出“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要强化政府住房保障职能,切实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以财政预算资金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形成稳定规范的住房保障资金来源”等政策,确立了我国住房保障制度的框架。此后,国家有关部门下发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对加快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他提出,目前从全国看,这项工作尚未得到各地政府的高度重视,相对于住房市场化的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进展缓慢,直接影响到中低收入家庭,尤其是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解决,也由此带来了一些社会问题。
田在玮委员说,从世界各国的经验看,在房地产市场加快推进的过程中,尤其是在房价上涨较快的阶段,必须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不少市场经济国家通过建立完善的住房法律体系,保障人们的居住权益;制定公共住房政策,政府投资兴建公共住房,面向中低收入家庭低租金出租;建立房租补贴政策,提高困难家庭的租房支付能力;提供税收支持政策,通过政府贴息和政府提供长期低息贷款的方式,支持低收入者购建住房;建立公共财政政策,在公共财政预算中列有专项的住房保障资金,由政府住房管理部门负责分配使用,同时规定年度住房保障目标等。
田在玮委员建议,应深入调查研究,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加快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和工作推进。加强对西部地区、困难地区支持力度,建议由中央财政建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西部地区住房保障工作的开展;各省建立廉租住房资金,用于本省财政困难城市的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研究解决被拆迁家庭中困难户的住房安置。规范开展集资合作建房,多渠道解决住房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