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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今年将实行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2005-03-15 09:22:22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作者:吴天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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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哈尔滨3月15日电 记者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哈尔滨市将于今年实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年内将有5000余名符合条件的60岁以上农民获得政府发放的奖励扶助金。

  据了解,该项奖励扶助制度规定,符合以下四个条件者每人每年可得到政府发给的600元奖励扶助金: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73年-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现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这样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中的丈夫和妻子分别享有每年600元以上的补助,也就是每年不少于1200元,直到亡故为止。

  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王利介绍,去年,国家在部分省、市进行了奖励扶助试点,结果反映良好。目前,我市对该工作的摸底调查已完成,奖励方案已上报省人口计生委,预计年内可启动奖励。据统计,我市今年符合奖励条件的村民约5350人,以每人每年600元计算,共需要扶助资金320万元。

  据介绍,去年哈尔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2943.2元,而一对60岁以上的计划生育村民每年可得1200元扶助金,再加上些其他收入,计划生育村民的晚年生活基本上有了保障。这项奖励制度的实施,表明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已完全从处罚超生转变为奖励少生,从对违规者的行政处罚变为对守规者的利益引导。它将有利于在农村建立社会保障机制,彻底改变农民养儿防老等传统婚育观念,从而稳定尔滨市农村人口的低生育水平。

  据了解,因今后尔滨市符合奖励扶助制的人口将逐年增加,奖励资金总额也会逐渐增大,因此,对资金的管理及接受扶助人员的条件审核必须严格,同时加大社会监督。对扶助金的发放,尔滨市将采取与金融部门联手,直接为领取者建立个人账户,使资金直接发到农民手中。

责任编辑:朱丹钰